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颁发的有关基本建设各项法规,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按时完成学校确定的年度党政工作要点所确定的工作任务。
2、参与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
3、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立项报批报建工作。
4、负责与各主管、业务部门的协调工作。
5、负责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的招标工作,配合招标部门完成招标工作,起草学校各类工程建设合同。
6、负责组织协调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搞好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格施工程序,控制施工签证、设计变更、隐蔽部位验收,执行国家强制性施工规范,把好施工质量关、安全关和进度关。
7、认真把好材料采购供应关,严格按学校规定程序采购。
8、负责基建投资计划拟定。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认真做好基建财务计划与核算,定期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上报基建统计报表。
9、负责工程预算、清单的编制与审查,做好各类合同签订、监督履行、竣工移交与工程结算报审等管理工,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10、负责落实施工单位对已竣工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11、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文书档案、工程档案的管理。
12、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政治学习、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部门职工的思想作风、业务水平,以适应我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13、负责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