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建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颁发的有关基本建设各项法规,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按时完成学校确定的年度党政工作要点所确定的工作任务。

2、参与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制定。

3、组织完成工程项目立项报批报建工作。

4、负责与各主管、业务部门的协调工作。

5、负责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的招标工作,配合招标部门完成招标工作,起草学校各类工程建设合同。

6、负责组织协调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搞好工程项目的管理。严格施工程序,控制施工签证、设计变更、隐蔽部位验收,执行国家强制性施工规范,把好施工质量关、安全关和进度关。

7、认真把好材料采购供应关,严格按学校规定程序采购。

8、负责基建投资计划拟定。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制度,认真做好基建财务计划与核算,定期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上报基建统计报表。

9、负责工程预算、清单的编制与审查,做好各类合同签订、监督履行、竣工移交与工程结算报审等管理工,严格控制工程投资。

10、负责落实施工单位对已竣工工程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

11、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文书档案、工程档案的管理。

12、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政治学习、技术交流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部门职工的思想作风、业务水平,以适应我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13、负责完成学校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处长工作职责

1、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主持基建处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坚持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3、负责向学校提供工程建设方面重大问题的决策依据,组织建设规划的设计与实施。

4、负责基建处人员的工作分工及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等招标的组织工作。

6、负责部门各种合同、协议的签订及管理工作,负责部门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7、负责基建工程现场协调管理工作。

8、负责部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工作程序、规章制度的制定。

9、负责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设备、材料采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

10、负责对外及与校内其它部门之间的协调工作。

11、负责审定并签署基建处对外的各项技术与管理文件。

12、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督促办理竣工资料的整理、归档、备案、竣工决算的审核及工程保修等工作。

13、负责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业绩考核等管理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副处长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协助处长做好基建处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处长参与编制和执行学院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学校年度基建计划。

3、责协助处长作好工程规划、立项等各项手续的办理。

4、按照施工技术规范协助处长抓好工程项目的质量和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协助部门做好工程验收工作。

5、协助处长做好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督促和检查工作。

6、协助处长做好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工作。

7、协助处长做好与学校相关部门协调工作。

8、做好新闻的审核工作;接待和处理校内外关于基建工作的来信来访。

9、协助处长做好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程技术科科长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工程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认真执行学校各项工程技术管理规定、办法和规章制度。

2、在分管基建工作校领导和基建办处长的领导下,明确本科室人员的工作职责范围,抓好本科室的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等文本资料审核、项目立项和报建报批等督办工作。

4、配合部门做好年度投资计划、工程预算清单、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等编制审查工作。

5、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建设项目的施工现场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工作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等全过程工程技术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组织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现场技术问题,参加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会和工程例会。。

6、负责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工程项目施工计划的编制工作。

7、配合部门做好工程全过程绩效管理,包括项目合同的执行、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等工程全过程管理工作。

8、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变更签证等项目现场造价管理与控制、建设项目的核量核价等现场计量、签证工作。

9、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中各阶段的检查、验收、材料核验工作。

10、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工程竣工、工程结算书等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

11、负责督促项目负责人做好建设项目的保修服务和定期回访。

12、完成学校和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日常办公及行政管理的保障工作。

2、负责对内、对外的联络、沟通和接待工作。

3、负责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准备、记录和资料整理等工作。

4、负责部门印鉴、行政公文等管理工作。

5、负责部门合同文件、招标文件会签工作。

6、负责起草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7、负责部门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送审和所有财务及报账工作。

8、负责部门制度修订完善和员工考核等工作。

9、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等工作:管理、监督建设项目中各目标控制等方面的情况,协调处理五方责任主体及各职能部门等方面的工作。

10、负责部门网站的维护及新闻发布工作。

11、负责档案材料的保管、发放等管理工作。

12、完成学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程项目负责人工作职责

1、在分管基建工作副校长和基建处处长的领导下,主持并负责项目建设的全面工作,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质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

2、严格遵守学校工作纪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缺岗,有事外出务必先向基建处处长请假。

3、配合督促监理单位按规定抓好施工安全、施工质量,加强施工防范措施,把安全和质量工作落到实处。

4、织落建设项目 “三通一平”等前期准备工作。编制“三通一平”等各项工作实施计划,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和参加施工例会等。

5、监督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质量、技术实施方案;监督审查各单项工程进度计划及人力、物力(机具、用具、设备)计划。督促参建单位按时上报工程总进度计划表和月进度计划表及各施工班组的月(周)进度计划表。

6、督促参建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相关《合同》条款,负责对参建单位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当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出现严重偏差时,有责任提出采取果断措施甚至中止执行合同的详细报告。对参建单位工作不力,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直至撤换工作人员的建议。

7、依据合同约定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和合同工期。

8、检查落实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消防措施、外部围护措施,合理标化现场布局,督促施工单位抓好人员管理,质量管理,维护好施工区域的秩序,进行文明施工。

9、参与确定工程材料的暂定价及品牌,施工期间组织学校审计处、跟踪审计单位和使用部门确定材料的造价。对材料定价和品牌选择及时向领导汇报。

10、根据文件、合同,会同监理检查登记施工材料,确保材料符合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做好材料验收工作。

11、统筹协调各方关系,科学合理安排有效时间,严抓工程进度和质量,组织隐蔽工程验收和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协调召开工程例会和专题协调会。

12、参与审核工程签证、工程变更和竣工图纸等事宜。工程项目涉及的设计变更、材料变更、签证等按规定程序办理,对于工程的较大变更及时向领导汇报,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完成相关批准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13、完成工程规划验收、消防材料收集送检、消防工程验收、功能检测及质检验收等各单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落实单项工程及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保护措施。

14、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及时归档。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做好移交存档工作。

15、协调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工作,督促完成各项报批报验工作。

16、组织保修阶段工程质量状况检查,督促承建商按期回访和及时保修。

17、做好决算外审过程中的配合工作。

18、仲裁或诉讼时,有义务作为证人,向仲裁机关或法院提供有关证据。

19、认真做好工作日志和项目工作计划、总结。

20、完成学校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